自动续保服务协议

您通过网络页面选择开通自动续保服务即视为您已与深圳众诚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达成《自动续保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并接受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内容。 请您先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内容 ,尤其是字体 加粗 部分。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或者不理解任何条款的任何内容,请不要选择开通自动续保服务。 您可致电我们的官方服务热线 10101230进行 咨询 ,以获得解释和说明。您在页面通过选择或其他方式确认即表示您已同意本协议。

1、在您确认接受本协议后,即表示在投保的保险产品保险期间届满前,您已经再次发起投保申请并授权我们代为从您的账户中自动扣缴保费。

2 您理解并同意当自动续保的保险产品其保险方案及保险责任未发生变化或仅在原保险产品方案及保险责任的基础上免费增加部分服务或责任时,我们可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直接为您提供自动续保服务。除前述情形外,当续保的保险产品其保险方案及保险责任发生变化时,我们将向您发送通知并在征得您的同意后为您提供续保服务。

3 您理解并同意续保保费由保险公司根据风险程度不同,按照报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费率确定并进行扣收, 因此您每期交纳的保费金额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扣收的保费金额以保单确定的金额为准

4 当您所投保的保险产品已停止销售,我们将无法为您提供自动续保服务。

5 保险公司将审核您的续保条件, 如符合续保条件的,我们将会在短信告知您的扣款日当日进行续保保费的扣缴; 如不符合续保条件的,我们将无法为您继续提供自动续保服务,已扣取的保费(如有)将全额退还至您的账户。

6 若保险公司审核同意承保,收取保险费并出具保险凭证的,保险合同将自上一期保险期间届满之日起,重新续签一期,保险期间以保单确定的期限为准。

7 当您投保的部分保险产品在保险期间内出险后,如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责任终止的,我们将无法为您提供自动续保服务,且有权终止本协议。

8、 您应当于保险合同到期日前将足额保险费存至授权账户内。 如因授权账户内无足够余额或其他非我们原因导致的扣款失败,我们不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您提供的授权账户信息错误而导致误扣,您需承担全部责任。

9、 您理解并同意,您授权账户绑定的银行卡或微信支付会对您的支付金额及扣款渠道的代扣金额进行限制, 当您支付的续保保费金额超过银行卡或微信支付规定的限额时,将会扣款失败,扣款失败的情况下,我们将无法为您提供自动续保服务,需要您手工进行续保

10、 您可在短信告知您的扣款日前一日随时自主选择终止本协议, 协议终止后您将无法享受自动续保服务,但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协议终止前已完成的自动续保服务。

11、本协议长期有效,除您关闭自动续保功能或法律规定的情形之外, 在您所投的每期保险产品保险期间届满前,我们均会为您提供续保服务

12、 您理解并同意,我们将定期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您可以在相关服务页面查阅最新版本的协议条款或咨询我们的客服热线,本协议条款修改后,如果您继续使用自动续保服务,即视为您已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如果您不接受修改后的协议,您应当停止使用我们提供的自动续保服务。

13、 我们有权根据监管要求或市场变化等情况随时终止本协议,本协议终止后我们将不予提供自动续保服务。

14、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北京市海淀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处理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继续履行。